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中药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标志着我国中药材产业数字化、标准化、协同化发展迈入新阶段。这一政策性文件立足全产业链视角,系统回应了当前中药材种植分散、加工粗放、质量追溯难、信息不对称、服务供给碎片化等长期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为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及中小药材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了清晰可循的建设路径与运行规范。
《指南》明确界定“中药材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整合资源、汇聚数据、开放共享,面向中药材种植、采收、初加工、仓储、检验、流通、使用等全环节提供公益性、基础性、支撑性服务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其核心功能涵盖六大模块:一是质量溯源服务,要求平台对接农业农村、林草、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支持从种子种苗来源、田间农事操作、农药化肥使用记录,到产地初加工参数、检验检测报告、物流温湿度监控等全流程上链存证;二是标准与技术支撑服务,集成《中国药典》《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及道地药材团体标准,嵌入智能合规提醒、种植方案推荐、病虫害AI识别等工具;三是供需对接与交易服务,鼓励建立区域性药材资源图谱与产能数据库,支持订单农业、定制化种植、仓单质押等新型模式,但强调平台不直接参与商业交易,重在信息撮合与信用背书;四是检验检测协同服务,推动省级药检机构、第三方实验室与平台数据互通,实现检验申请在线化、报告电子化、异常结果预警自动化;五是人才培训与知识传播服务,构建分级分类课程体系,覆盖基层药农、合作社带头人、GAP内审员、中药饮片企业质管人员等多元群体;六是应急保障服务,在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快速启动药材储备调度、紧缺品种产能监测与跨区域调剂功能。
在建设路径上,《指南》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多元共建、公益为主”原则。鼓励以省为单位建设区域性中心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市或重点县建设特色子平台,避免重复投资与数据孤岛。明确提出平台建设须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关键数据实行本地化存储,生物特征、地理坐标等敏感信息须经脱敏处理。同时,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牵头,每两年组织一次服务能力、数据质量、用户满意度等多维度绩效评价,并将结果作为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指南》对中小经营主体的包容性设计。针对广大药农数字能力薄弱现状,配套提出“轻量化接入”方案:支持通过微信小程序、语音交互、短信指令等方式完成关键信息填报;推广“一物一码”简易标签,扫码即可查看种植档案与检测报告;在乡镇农技站、村级合作社设立“数字服务驿站”,配备专兼职信息员提供上门指导。此外,《指南》特别强调平台运营的可持续性,允许在确保公益属性前提下,按成本价收取检验报告打印、定制分析报告、高级培训课程等增值服务费用,严禁向药农收取注册费、年费、流量费等基础使用门槛费用。
政策落地离不开协同推进。《指南》同步部署三项保障举措:一是加快制定《中药材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平台安全运维指南》等配套标准;二是开展“百县千社万农”数字赋能行动,在全国遴选100个中药材主产县、1000家规范化合作社、10000名骨干药农作为首批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三是推动平台与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中药监管大数据平台、医保药品编码系统实现数据联动,逐步构建“种得明白、产得规范、检得精准、卖得放心、用得安心”的现代化中药材治理新格局。
可以预见,随着《指南》的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将加速告别“靠天吃饭、凭经验判断、凭关系交易”的传统路径,转向以数据为驱动、以标准为标尺、以服务为纽带的高质量发展轨道。这不仅是技术工具的升级,更是产业逻辑的重塑——让每一株药材的生长都有迹可循,每一次交易都透明可信,每一位从业者都能平等获取信息与支持。当公共服务真正下沉至田间地头、车间仓库与药房柜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根基,必将更加坚实而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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