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全球健康理念的深化与中医药国际影响力的持续提升,中药材作为中医药体系的物质基础,正加速迈入国际化发展新阶段。尤其在“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生效、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稳步推进的大背景下,中药材进出口标准的接轨进程显著加快,不仅成为推动中医药“走出去”的关键支撑,更折射出我国在全球传统医药治理中话语权的实质性跃升。
标准是产业发展的“通用语言”,更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长期以来,中药材出口面临多重标准壁垒:一方面,欧盟将部分中药材按“植物药”纳入严格药品监管体系,要求完成全套临床前及临床试验;另一方面,日本、韩国虽同属汉方药体系,但在农残限量、重金属检测、二氧化硫残留等指标上执行远高于我国现行标准的严苛要求;此外,美国FDA将中药多归类为膳食补充剂,虽准入门槛相对宽松,却对标签标识、功效宣称、生产质量管理(cGMP)提出精细化合规要求。这些差异导致我国中药材出口常因检测不合格、文件不全或溯源不清而遭遇退运或销毁,2022年某省出口至德国的黄芪批次即因铅含量超标0.3ppm被整批拒收,凸显标准不协同带来的现实风险。
面对挑战,我国主动作为,以“内外联动、双向互认、梯次推进”为路径,系统性推动标准接轨。在顶层设计层面,《“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国家药监局联合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23年联合发布《中药材进出口质量标准协调指南》,首次建立覆盖种植、采收、加工、包装、储运全链条的137项核心参数对照表,明确我国药典标准与欧洲药典(EP)、美国药典(USP)、日本药局方(JP)的关键差异点及转化建议。在实践层面,“标准互认”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与新加坡签署《中药材标准互认合作备忘录》,双方对丹参、三七等12个大宗品种的质量标准实现等效认可;中日韩三方联合制定的《东亚传统药材重金属限量统一技术规范》已于2024年1月起在三国同步实施;更值得关注的是,由我国主导修订的《ISO 23859:2024 中药材——黄芪》国际标准正式发布,首次将“道地性评价”“指纹图谱一致性”“生态种植认证”等中国特色质量控制要素写入ISO条款,标志着我国从标准“跟随者”向“制定者”的角色转变。
标准接轨的背后,是全产业链能力的系统性升级。为支撑标准落地,全国已建成26个中药材GAP(良好农业规范)示范基地,覆盖甘肃当归、云南三七、吉林人参等主产区,实现农药使用全程可追溯、土壤重金属动态监测、采收期智能判定;海关总署在全国12个重点口岸设立“中药材标准服务专窗”,提供多语种标准比对、预检评估、合规培训“一站式”服务;一批龙头企业如康美药业、同仁堂国际、白云山和黄中药,率先通过欧盟GMP认证及美国cGMP审计,并建立覆盖30余国的本地化质量合规团队。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中药材出口额达52.8亿美元,同比增长14.6%,其中对RCEP成员国出口增速达22.3%,明显高于整体增幅;出口产品结构亦持续优化,提取物、配方颗粒等高附加值品类占比升至38.5%,较五年前提升近15个百分点。
当然,标准接轨仍面临深层挑战:部分发展中国家缺乏检测能力,难以落实复杂指标;国际社会对中药作用机理的认知鸿沟尚未完全消弭;个别国家借“技术性贸易壁垒”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对此,需坚持开放包容、科学务实的原则,一方面深化与WH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草药协会(IAHM)等机构合作,推动中药标准纳入全球传统医学战略框架;另一方面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以真实世界研究、循证医学数据、数字化溯源案例讲好“标准背后的科学故事”。
中药材标准的接轨,绝非简单削足适履的被动适应,而是立足中华文化根基、尊重现代科学逻辑、回应全球健康需求的主动建构。当一株甘肃岷县的当归,既能通过中国药典的性状与含量双控,又能满足欧盟对有机认证与微生物限度的严苛要求;当一份广东新会的陈皮提取物,在东京药妆店与纽约健康食品超市同步上架——这背后,是标准之桥的坚实架设,更是文明互鉴、健康共担的时代回响。未来之路,仍需以标准为舟、以质量为帆、以合作为风,在全球医药版图中,驶向中医药守正创新、普惠世界的深蓝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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