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云南作为我国天然药物资源最富集的省份之一,素有“植物王国”“药物宝库”之称。全省已查明药用植物资源达6500余种,占全国总数的54%以上,其中三七、天麻、重楼、石斛、云木香、滇黄精等道地药材在全国市场占据重要地位。为持续激发中药种业创新活力,夯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源头基础,云南省于2024年正式出台《药用植物新品种认定与奖励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对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农业农村部审定(登记)、且首次在云南省内完成实质性转化应用的药用植物新品种,经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核认定后,给予一次性30万元人民币的财政奖励。
这一政策并非简单补贴,而是聚焦“育种端”关键环节的精准激励。长期以来,云南虽拥有丰富的野生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但在系统化选育、规范化命名、知识产权确权及产业化推广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大量民间良种、地方特色品系长期处于“有资源无品种、有经验无标准、有应用无保护”的状态。例如,滇重楼不同居群在皂苷含量、抗病性及适应性上差异显著,但因缺乏统一的品种认定程序,难以形成稳定种源;又如部分高产优质石斛杂交组合已在基地试种多年,却因未完成国家级登记而无法进入种苗市场流通。此次30万元奖励,实质是撬动科研机构、龙头企业与基层合作社协同开展“资源—育种—认定—推广”全链条建设的政策支点。
政策落地强调“三重认定”机制:一是技术真实性,须提供完整的育种过程记录、DUS(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及分子标记辅助鉴定数据;二是应用实效性,要求新品种已在省内不少于3个县(市、区)开展连续两年以上规范化种植,并形成可复制的技术规程;三是权属清晰性,申报主体须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主要育种人,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值得注意的是,该奖励不设名额上限,坚持“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兑现一个”,真正体现以成果论英雄、以实效兑政策的导向。
政策实施半年来,已初见成效。昆明理工大学联合西双版纳州农科院选育的“云斛1号”铁皮石斛新品种,凭借其多糖含量提升23.6%、抗炭疽病能力显著增强等优势,成为首个获认定并全额拨付奖励资金的项目;楚雄州彝族医药研究所培育的“彝重1号”滇重楼,通过野生居群提纯复壮与组培快繁结合,实现种苗成活率由62%提升至91%,目前已在武定、南华等地建立标准化繁育基地500余亩;此外,普洱市林科所与企业合作开发的“思茅参2号”绞股蓝新品种,不仅皂苷总量提高18.4%,更具备耐荫性强、适宜林下仿生栽培的特点,正加速融入当地林药复合经营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30万元并非终点,而是产业跃升的起点。省级财政同步配套设立“新品种产业化引导资金”,对获得认定的新品种,优先支持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制定省级技术标准、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纳入医保目录谈判推荐名单。同时,省科技厅将此类成果纳入重点研发计划绩效评价加分项,教育部门鼓励高校在中药资源学、生药学等专业课程中引入真实育种案例,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深度对接。
当然,政策执行中也面临挑战:部分基层单位对DUS测试流程不熟悉,第三方检测成本偏高;个别申报材料存在田间试验周期不足、对照品种选择不规范等问题;跨部门认定标准衔接尚需进一步优化。对此,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林草局已启动“育种服务下沉行动”,组建16支省级专家服务队,分片区开展现场指导;上线“云药种业服务平台”,集成政策解读、材料预审、检测机构名录、典型案例库等功能,实现“一网通办、一键响应”。
从“靠山吃山”的资源依赖,到“育种强种”的创新驱动,云南药用植物新品种认定奖励政策,既是对传统中医药种质智慧的现代转译,更是面向生物经济时代的一次战略卡位。当一株经过科学选育的重楼幼苗被赋予法律意义上的“品种身份”,它所承载的不仅是30万元的资金支持,更是一个地区守护生物多样性、激活传统知识体系、重塑中药产业链上游竞争力的坚定决心。未来,随着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云药品种破土而出,云南或将不再只是药材的“输出地”,而真正成长为全国药用植物育种创新的策源地与辐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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