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重视不断加深,中药在医疗体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基本药物目录(简称“基药目录”)的调整中,中药的占比逐步提升,成为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重要抓手。与此同时,药食同源中药材因其兼具食品与药品双重属性,逐渐引发广泛关注:如何让这些既可食用又具药用价值的中药材进入基药目录?其路径和机制值得深入探讨。
首先,必须明确“药食同源”的概念。所谓药食同源,是指某些中药材既是传统中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又长期作为日常饮食材料使用,安全性高、副作用小。例如山药、枸杞、茯苓、莲子、百合、大枣等,不仅常见于中医处方,也广泛用于煲汤、煮粥等家庭膳食中。这类药材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接受度,是中医药融入现代生活的重要桥梁。
然而,尽管药食同源中药材在民间应用广泛,但要真正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仍面临多重挑战。基药目录的核心功能是保障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基本用药需求,因此入选药品需经过严格的科学评估和程序审批。目前,中药进入基药目录主要依赖于其明确的临床疗效、规范的质量标准以及充分的安全性数据。而许多药食同源中药材虽有长期使用历史,但在现代医学框架下的循证研究仍显不足,缺乏大规模、多中心的临床试验支持,这成为其进入清单的一大障碍。
要实现药食同源中药材与基药目录的联动,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一方面,应加强中药现代化研究,推动药食同源品种的药理作用、有效成分、剂量效应关系等方面的深入研究。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如代谢组学、网络药理学、动物模型验证等,提升其科学证据等级。另一方面,应加快制定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和使用规范,确保药材来源可溯、质量可控、疗效可期。只有建立起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研究和评价体系,才能为药食同源中药材进入基药目录提供坚实支撑。
此外,政策层面的支持也不可或缺。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提出要“优化中药审评审批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中药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在此背景下,相关部门可考虑设立“药食同源专项通道”,对具备良好安全记录、广泛临床应用基础且已有初步疗效证据的中药材,给予优先评审资格。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真实世界研究,收集药食同源中药在慢性病管理、亚健康调理、康复治疗等领域的实际应用数据,为目录准入积累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药食同源中药材进入基药目录,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使用或替代正规治疗。必须坚持“辨证施治”原则,强调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例如,薏苡仁虽能健脾祛湿,但阴虚津亏者慎用;黄芪补气升阳,但实热证患者不宜。因此,在推动目录联动的同时,必须配套加强中医药科普教育和合理用药宣传,防止滥用误用。
从更广的视角看,药食同源中药材进入基药目录,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理念革新。它体现了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现代医学趋势。将具有养生保健功能的中药材纳入基本用药保障体系,有助于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和健康促进中的独特优势,推动构建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健康格局。
未来,随着中医药标准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药食同源中药材有望在更多领域实现突破。建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联合药监、卫健、医保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统筹资源、共享数据,共同推进药食同源品种的临床价值挖掘与政策转化。同时,可借鉴日本汉方药、韩国韩药的管理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中药基药遴选模式。
总之,药食同源中药材进入基药目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科研、产业、监管和临床多方合力。唯有夯实科学基础、完善政策设计、强化质量监管,才能真正实现中药资源的有效利用,让古老智慧更好地服务当代国民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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