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
行业动态—中药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下放省级,审批时限减半
2025-10-16

近年来,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迎来重要政策利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将中药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工作下放至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同时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实现“减半提速”。这一改革举措不仅体现了“放管服”改革在医药领域的深化推进,更标志着我国中药创新生态体系的进一步优化,为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注入了强劲动能。

长期以来,中药新药研发面临周期长、成本高、审批复杂等现实挑战,其中临床试验机构的资质获取是关键一环。过去,中药临床试验机构资格需由国家层面统一认定,流程繁琐、耗时较长,导致许多具备科研能力的医疗机构难以及时参与中药临床研究,制约了中药新药的研发效率和成果转化速度。此次资格认定权限下放,正是针对这一痛点作出的精准施策。

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承接资格认定职责后,将结合本地医疗资源分布、科研能力水平和监管力量,更加灵活高效地开展审核评估。一方面,省级部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科研基础、人员资质等掌握更为全面,能够实现“因地制宜”的科学评估;另一方面,审批层级的下沉有助于减少信息传递链条,提升行政效能,真正实现“就近办、快速批”。审批时限减半,意味着从申请到获批的时间大幅缩短,极大提升了机构参与中药临床试验的积极性,也为中药新药研发争取了宝贵时间窗口。

此次改革还伴随着监管标准的统一与规范。尽管审批权下放,但国家并未降低对临床试验机构的质量要求。相反,相关部门同步发布了《中药临床试验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规范》,明确了机构在伦理审查、数据管理、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硬性指标,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省级药监部门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认定程序,并接受国家层面的监督检查,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中药临床试验有其特殊性。与化药相比,中药多成分、多靶点、整体调节的特点决定了其临床评价体系需兼顾科学性与传统理论。此次改革特别强调,临床试验机构应具备中医药专业背景的专家团队,熟悉中医辨证论治原则,并能科学设计符合中药特点的试验方案。这不仅提升了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也推动了中医药循证医学体系的建设。

从产业角度看,资格认定下放将显著激发中药研发活力。据统计,我国现有中成药生产企业超过2000家,但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仍占少数。临床试验资源的扩容,将为更多中小型中药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提供合作平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尤其在经典名方开发、院内制剂转化、中药配方颗粒升级等领域,有望迎来新一轮创新热潮。此外,随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地区等区域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建设,地方将在政策衔接、资源整合、人才集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形成多点突破的发展格局。

与此同时,改革也对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省级药监部门需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对中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监督能力,防范数据造假、伦理失范等风险。同时,应推动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临床试验项目备案、进度跟踪、数据核查的数字化管理,提升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可以预见,随着中药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中药新药审评审批体系将更加高效、科学、包容。这不仅是行政效能提升的体现,更是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未来,应进一步完善中药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探索真实世界研究、人用经验整合等新型证据路径,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注册审评体系。

总之,审批权限下放与时限压缩看似是“小切口”,实则撬动了中药创新的“大变革”。它释放出强烈的政策信号:国家正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破除制约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的背景下,中药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更多“中国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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